觀點與角度﹕食用魚翅應否全面禁止?
【明報專訊】「食翅」爭議由來已久,中國傳統認為魚翅為名貴補品,在婚宴等重要場合為必備菜式,亦有販賣魚翅的商戶認為並非所有鯊魚均瀕危,沒有必要一刀切禁絕「食翅」。另一邊廂,有學者發表研究指捕鯊問題嚴重,威脅生態,倡議停售魚翅。
事件背景
本港透過實施《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的規定。截至2018年7月,《條例》列明8種鯊魚的進出口須附有有效的《公約》許可證。2018年9月中旬,香港大學生物科學學院及太古海洋科學研究所、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我們周邊的海洋」(Sea Around Us)項目學者及環保組織「野生救援」香港分會保育人士,在國際著名學術期刊Marine Policy共同發表論文,指全球鯊魚捕獲量已從1960年代增逾一倍,達140萬公噸,過度捕撈更威脅超過六成鯊魚品種(總共約500種)。
港大生物科學學院及太古海洋科學研究所教授薛綺雯指出,香港處理超過全球一半的魚翅貿易及轉到內地銷售。據2017年的一項研究顯示,香港出售的魚翅當中有三分之一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評估為瀕危的鯊魚品種。針對富裕華人消費者對魚翅渴求尤甚,論文作者之一Daniel Pauly認為,傳統文化應隨大眾認知及價值改變,魚翅消耗在泰國、澳門等地雖逐年上升,但因香港和中國內地年輕一代不再執於食翅傳統,魚翅消耗有下降[象。「野生救援」香港代表Alex Hofford呼籲本地飲食集團如美心集團、百樂門等立即停止出售和供應魚翅,以免對海洋生態帶來更多威脅。
2018年6月,「野生救援」於荔枝角美心集團中心外抗議,批評美心在港賣魚翅。美心中菜回應稱,已於2017年從主菜牌剔除魚翅菜式,旗下食肆魚翅用量過去7年減少七成,但為尊重顧客需要及喜好,若客人主動要求,會按需要提供魚翅。2018年9月,美心集團宣布旗下連鎖食肆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供應魚翅菜式,在該日之前,魚翅菜式只會在顧客主動要求或已預訂的宴席提供。
■評論摘要(經編輯刪節)
食翅傳統難改
「婚宴仍大多堅持有魚翅菜式,主因老人家和賓客覺得矜貴些,有賓客會講笑稱無翅食要做少些『人情』。魚翅進口價愈來愈高,烹調魚翅工序繁複,若把人工成本計算在內,其實利潤不高,但由於傳統觀念難改,難以一刀切停賣。」——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
捕鯊致魚類體型改變
「捕鯊活動下,魚類因鯊魚數量減少失去天敵,魚類負責偵測捕獵者的眼睛及用作高速逃跑的尾部隨之縮小,魚類體型改變,或影響生態系統及食物鏈。」——邁阿密大學研究副教授、鯊魚研究及保育項目總監哈默施拉格(Neil Hammerschlag)
非所有鯊魚均受管制
「業界遭環團抹黑,令市民誤會所有鯊魚都是瀕危物種,事實並非如此。業界出售的魚翅,大部分是酒樓宴會普遍採用的牙揀翅,來自藍鯊,而該種鯊魚未有納入規管,可自由買賣,環團建議禁食所有魚翅太霸道,亦對業界不公平。」——魚翅行商會主席何兆齊
魚翅營養價值遜魚肉
「魚翅被推崇為上等補品,但魚翅並不具特殊營養價值,魚翅的主要成分膠原蛋白屬不完全蛋白質,比不上含有完全蛋白質的魚肉。另據過去的抽查顯示,市面上售賣的魚翅或含水銀,如長期食用會損害中樞神經系統、腎臟、生殖系統等。」——醫生郭詠觀
[通通識 第5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