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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不為未足24周的流產胎發死亡證,令流產胎無法火化和殮葬,《施政報告》昨宣布以行政措施處理流產胎殮葬問題。政府消息人士稱,食物環境衛生署正物色地點作流產胎安葬場所,例如和合石預計明年上半年可提供有關殮葬服務,荃灣華人永遠墳場亦預料今年年底可投入相關服務。
政府消息人士稱,政府不傾向修例處理火化問題,會提供新火化設施,食環署正與醫管局、私家醫院溝通處理流產胎的流程,並物色合適的火化爐、安置地點及評估需求等,期望盡快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