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水埗一劏房單位前晚發生謀殺、縱火及自殺案,兩名死者生前曾因水費問題爭執。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表示,本港劏房戶經濟能力低,面對擠迫環境,情緒難免受困,加上水電收費由業主釐定,易生爭拗。
施表示,劏房業主計算水費時,多以單位內總表讀數除以人頭的方式計算,惟各單位居住人數未必相同,故常發生費用攤分上的爭執;至於電費,則為業主自行安裝電表,以及釐定電價標準和收費;惟業主常以分擔大廈公共用電為由,向劏房戶索取高於電力公司平均收費。現時劏房業主收取的每度電價介乎1.2元至2元,高於中電本年釐定的平均每度淨電價(1.154元)。加上水電費行累進制,租戶縱然節省,或仍因鄰戶耗量需繳較高費用。
獨立電表貴 憂被揭違法 業主多拒裝
施續稱,中電曾答應協助業主增設獨立電表,惟分表每個需萬多元,業主常以成本高昂,或擔心遭揭發違法劏房問題,拒絕由中電助裝分表。據社區組織協會一個有關基層租戶電費調查,自2014年至本年1月,僅有3個單位共12戶成功裝設分表。
近年有出租者為解決租戶爭執問題,於單位自行分裝水表,按租戶用水量收費。起火現場樓下的一個「一劏三」劏房單位,劏房門外設獨立水表,一位陳姓租客指他每月自行報表給業主再繳費,每月水費約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