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和富料卑詩將有多間大麻店
允諮詢地區政府聆聽社區意見
【明報專訊】消閒大麻將在10月17日合法化,屆時卑詩只有一間位於錦碌(Kamloops)為省府經營的實體店,另有銷售網店。省府指,消閒大麻合法化是本國多年以來最大的公共政策轉變,省府將先諮詢地區政府和逐一考慮。
公安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圖)表示,合法化並不是一些一夜間可改變的東西,政府需要諮詢地區政府和確保聆聽社區的意見,「說因為只有一間店舖便是失敗,我不能接受。」
省府收約115份申請書
他指錦碌公營店舖BC Cannabis Store只是一個開始,他預期在合法化的數周或數月內,會有多間公營或私營的店舖開門營業。他亦指,部分私營店舖在合法化當日便可開業的機會仍存在,省府收到約115份申請書,並已按據申請人所屬地區而知會該地區政府,當城鎮政府決定支持申請,省府又通過申請人的背景審查後,便發出牌照。他提到部分社區為大麻合法化而做了不少工作,亦有部分沒有為此作準備,不少是等候本省市選於10月20日舉行後才開始有關程序。
錦碌該大麻銷售實體店,所在地點不需要通過更改土地用途申請,省府給該市政府支付5000元的商業牌照費和1600元的申請費。
溫哥華市早在2015年引入藥用大麻店的發牌系統,最近亦就消閒大麻合法化而更新有關附例,約有19個地點的店舖現持有市府的商業牌照。
溫哥華市府發言人Jag Sandhu表示,溫市尚未收到來自省府的申請,亦未能確實合法當日會有多少間為合法經營的大麻店。
負責營運公營大麻店的卑詩酒品銷售署(Liquor Distribution Branch)發言人Viviana Zanocco指,溫哥華的牌照收費為3萬元,省府願否付牌照費用而開店的決定會逐一考慮。范和富稱,他預計省府會在溫哥華和多個社區開店。他指省府與多間生產商已簽定協議,包括逾30間藥用大麻生產商。
本省法例限制管有或吸食大麻的最低年齡為19歲,未足歲者即使有19歲或以上的人陪同,亦不可進入大麻店。足齡者於公共地方最多可管有30克大麻。合法化的產品只包括乾大麻、籽和油,而有大麻成份的產品,如曲奇到10月17日仍屬非法。
凡禁止吸煙的地方,亦不可吸大麻;兒童常聚集的地方亦不可,如學校範圍、遊樂場和體育場等。
非法出售大麻給未足齡人士的判刑,最高14年,而卑詩亦引入有關新法,定罪者亦會被罰款2000元至10萬元及入獄3至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