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中患病不獲病假補助 聯邦千萬元賠償2000父母
【明報專訊】在休產假期間患上重病,聯邦政府過去不肯支付病假補助,2,000多個處於相同困境的新生兒父母花了近6年時間,終於在法庭上成功維權,拿到了病假補助。
卡加利市的麥卡雷(Jennifer McCrea)在2011年生下小兒子羅根 (Logan)之後休產假,卻在期間患上乳腺癌,按理她應該可以拿到最多15周的病假補助。
但聯邦政府發放補助的部門則認為,新生兒的媽媽已經不上班在家享受產假補助,那就沒有資格再去享受病假補助,因此拒絕向麥卡雷支付補助。
麥卡雷和其他2,000多位媽媽一起把聯邦政府告上法庭,經過長達6年時間的審理,政府與麥卡雷等終於達成集體和解協議,政府將向這些媽媽支付850萬元至1,100萬元之間,平均每人能拿到近4,000元。
麥卡雷將獲得7,515元,這等於15周的福利。
根據和解協議,只有在產假期間生病,並且被拒絕獲得額外的EI疾病福利的父母才有資格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