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總批安檢不符國際標準 促恢復「同行同檢」
【明報專訊】有港龍機艙服務員就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幼女梁頌昕「行李門」事件提司法覆核,上月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法官指機管局違反修訂前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上訴限期為本月20日。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昨召開記者會,批評現時安檢寬鬆,不符國際標準,要求恢復「同行同檢」,並希望與當局會面。機管局表示正研究法院判辭,保安局稱知悉要求並會處理。
斥機管局「寫一套做一套」
保安局於4月、即司法覆核聆訊前兩個月修訂《香港航空保安計劃》條文,把「所有手提行李必須與乘客同行同檢」,改為首檢毋須「同行同檢」。空總理事吳敏兒認為,司法覆核已有裁決,是時候恢復「同行同檢」,因只有「同行同檢」才可一氣呵成,在最短時間首檢和覆檢,並引述國際民航組織要求每一個締約國維持和實施其航空保安計劃,批評現時機管局「寫一套,做一套」,不符合國際標準。
機管局發言人表示,正研究法院判辭,一向嚴格根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以及香港政府制定的航空保安計劃,執行機場保安工作,包括乘客行李的安檢。就旅客手提行李安檢,首次檢查由X光機進行,如有需要覆檢,包括以人手作第二次檢查,乘客必須在場,形容是歷年一貫做法,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要求及航空保安計劃。
機管局:研法院判辭 嚴格遵國際規定
保安局回覆表示,知悉要求並會處理,又說非常重視航空保安和乘客安全,指局方根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制訂機場保安要求,該規定是所有先進國家都根據及遵從的,所以香港的航空保安計劃嚴格遵從及符合國際標準。民航處回覆稱沒有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