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調查團上周一發表報告,指摘緬甸對羅興亞人犯下「種族滅絕」罪行,雖然緬甸政府拒絕承認有關指控,認為調查團沒有實地調查,但調查員透過尋訪數百名受害人取得證辭,並找來相關衛星圖片和照片佐證,以客觀查證的方式得出結論。 3度申實地查證不果 人權委員會2017年3月成立獨立核查事實團,調查緬甸軍隊和保安部隊涉嫌在若開邦、克欽邦、撣邦侵犯少數族裔人權,其後因去年8月新一輪羅興亞危機爆發,遂重點調查。核查事實團曾3次向緬甸政府申請入境實地查證不果,於是與流散於孟加拉、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英國的875名當事人訪談,獲取第一手資料。 調查團成員、澳洲籍國際人權律師西多蒂(Christopher Sidoti)透露,訪談第一規條是不使經歷過沉重創傷者再受傷害,若評估會有二次傷害就寧願不做。其次,他們需要受訪者此前並無接受其他機構訪問,避免當事人的證據「受污染」。再者是先找廣泛區域的當事人,之後才按個別事故,通過社區網絡查找同一地區的其他人,以便更了解事件。此外調查團不會只靠單一陳述,「會找主要和次要的來源佐證」,例如調查團聽到多名難民報告指有村落在某一時間和情G下被疰a,就找相關日子的衛星照片、照片佐證說法。 國際法定義的種族滅絕必須證明犯事者有局部或全部珝嶼Y一民族、宗教團體的「意圖」,以及有計劃地執行。西多蒂團隊的報告稱,「若開邦的罪行及其犯罪方式,在性質、嚴重性和範圍上,與那些其他情G下縱容種族滅絕意圖的罪行相似」,指向這種意圖的因素包括:更廣泛的壓制環境和仇恨言辭、排除政策(包括改變若開邦的人口構成)、有組織的摧珥p劃、極端殘酷的暴力行為。 稱緬軍受嚴格控制 總司令不可能毫不知情 至於點名指控緬甸軍總司令敏昂萊等6名軍官,依據的是對緬甸軍方運作的了解。西多蒂稱,調查團獲得有關緬甸軍隊的各方意見,結論是軍隊受嚴格控制,故總司令及其副手不可能對軍隊所作所為毫不知情。(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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