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目前展開的「土地大辯論」中,18個土地供應選項包括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私人農地。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過往遭城規會否決的改劃個案中,不少因涉及規劃意向與當區不符或未有足夠基建,認為政府提出的公私營合作計劃是「度身訂做」為有關項目「開綠燈」,變相繞過城規會制度。 陳劍青:公帑補貼發展商被否決項目 政府資料顯示,私人發展商在新界擁有的農地不少於1000公頃,政府初步提出的公私營合作計劃構思,是由政府出資發展基礎建設作誘因,鼓勵發展商釋出持有的地皮以發展住宅,但發展商需提供一定比例的公營房屋。陳劍青認為有關構思猶如「政府出雞,發展商出豉油」,以公帑補貼發展商發展一些以往被城規會否決的項目。 憂加劇「先破壞後建設」 陳劍青憂慮政府至今未有說清在計劃下的公營房屋類別,「若是首置上車盤而不是居屋或出租房屋,市民難負擔得起」。他擔憂在計劃下會加劇發展商「先破壞、後建設」,將囤積的地皮伸延至生態敏感區域或更偏遠地區,變相鼓勵囤地。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若政府要推動公私營合作計劃,首要條件是提供一定數量的公營房屋,又認為在計劃下發展商不能繞過現行城規程序及補地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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