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合國移民署香港特區辦事分處向本港424名菲律賓及印尼家庭傭工進行的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受訪印傭曾被中介剋扣工資,逾七成印傭及四成菲傭稱公餘時無法自由外出,甚至沒有休假等。有關注團體稱,外傭問題是本港常見人口販運形式之一,構成販運的因素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促請政府設立一套專門針對人口販賣的法案,加強罰則。 外傭僱主團體﹕不覺剝削普遍 有關調查在去年11月至今年5月在港進行,訪問267名菲傭、157名印傭共424人,其中33%印傭及6%菲傭表示,求職時曾被僱傭中介公司要求簽署不合理債務條款、借取高利貸,聲稱用作來港手續費,結果被剋扣9個月工資,用以償還債務;另有75%印傭及42%菲傭稱,在毋須工作時不能夠自由地離開工作場所、長期工作但不能放假等。 不過,有外傭僱主組織質疑,調查未能反映實G,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稱,其所接觸的香港僱主,均有確保外傭有足夠休息,如每日8小時睡眠時間、每周有一日假期等。她說,不少僱主反映若外傭欠缺休息,工作效率亦會下降,不認為本港外傭被剝削的情G普遍。 強迫勞動限自由屬人口販運 由27個非政府組織成立的公民社會反人口販運專責小組表示,以上情G已構成人口販運,小組引述聯合國《巴勒莫議定書》,「人口販運」定義為利用暴力手段、誘拐、詐騙、濫用權力等,去招募、運送或接收人員,並達至剝削目的,包括強迫勞動、性剝削、限制人身自由等。 小組昨日發表《初步識別及協助人口販運受害人手冊》,內含初步篩選和自我評格表格,盼助政府及不同機構識別人口販運受害人。小組稱,去年11月至今年6月初步篩查1037名潛在受害者,其中有63名被確認。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在同一場合稱,販運人口在本港不普遍,警方現有販運人口受害人識別機制,去年評估4710個懷疑受害者,僅9人獲確認,亦有多條法例打擊人口販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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