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請人指迷你倉營運者曾多次要求處方交代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的調查結果,惟至今仍未收到任何有關報告。消防處去年底向時昌迷你倉的紅磡分店發出7張傳票,指迷你倉間隔不當,方向指示牌、窗戶及消防喉轆覆蓋範圍不足等,時昌迷你倉的代表於今年1月認罪,被判罰款共2.1萬元,每張傳票罰款3000元;至於涉四級大火的淘大工業村分店,則未有資料顯示曾遭檢控。 淘大工業村分店未見檢控 傳票內容提到,消防處去年3月17日巡查紅磡鶴園街康力投資大廈內兩個時昌儲存倉,分別位於105室和205、206室。處方發現105室的迷你倉的間隔不妥當、方向指示牌不足及窗戶數目不足等;205和206室亦出現同樣問題,處方遂向該3個單位發出多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惟直至去年8月1日,消防再到迷你倉檢查時,發現多個消防問題仍未處理,遂發傳票檢控時昌迷你倉(紅磡分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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