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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永元曝范冰冰陰陽合同 稅局介入

【明報專訊】節目主持人崔永元因不滿馮小剛開拍《手機2》,指內容影射他,於是爆料,指范冰冰片酬合約有「陰陽」兩份,見光的是稅後1000萬,枱底是另收5000萬,國稅局插手調查。

國稅局插手調查的消息一出,范冰冰工作室即發聲明否認,並說會配合調查。「依法納稅是每位演員應盡的法定義務,本工作室及演員范冰冰女士從未通過『陰陽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並已於2018年5月29日通過工作室聲明予以明確否認。」而揭發此事的崔永元,也說會配合稅局的調查。

《法制日報》3日報道稱,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江蘇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稅務總局也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如發現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多維新聞》分析指出,官方早有整治演藝圈的意向和動作,此番席捲輿論場的熱潮,或將是整頓演藝圈亂象、普及稅法的一個契機。

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布了幾張演藝合同照片並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人民幣。一天後,崔永元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人民幣,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人民幣,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范冰冰方面發布了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佈謠言,構成誹謗。范冰冰工作室回應,公開發布洩密合同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並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佈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對此,崔永元則迅速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 6月2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出關於「大小合同」的新爆料,他在微博中稱,「我家鏟屎官說,好像有個法律管這事兒」。崔永元的這條微博還截圖《刑法》條文,明示事件將最後由法律定調。

據介紹,所謂「大小合同」、「陰陽合同」是指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對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納稅這一法定義務。

如果確如崔永元和一些「業內人士」所指明星逃稅現象普遍,未來或將會有一大批演藝娛樂明星因違法入獄。

觀察人士稱,在崔永元、范冰冰、馮小剛相關事件在輿論場迅速升溫之際,北京於6月1日召開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座談會。出席該會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依據李克強的批示要求,對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進行動員部署。

稅務總局稽查局曾印發的《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就明確提出演藝公司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切入口。2017年9月,5個國務院部委聯合下發《關於支持電視劇繁榮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限制明星「天價片酬」。2018年2月中國六個部門聯合整治炒作明星緋聞隱私的現象。可見,官方亦早有整治這一圈子的意向和動作。此番席捲輿論場的熱潮,或將是整頓演藝圈亂象、普及稅法的一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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