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女童送院後被發現極為瘦弱,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和社工等隱瞞女童的身體狀?,案件昨續審。案中父親出庭自辯時,提到自己因心臟病無法工作;首被告來港後約一星期便開始有微言,並一度要求他一邊申請綜援,一邊外出找工作。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次被告昨出庭自辯時,多次疑似在作供期間睡?,法官要多次短暫休庭讓他洗臉。次被告其後解釋,他於2012年中因心臟病入院,其間一度心跳停頓,康復後需服用減慢心跳的藥物,令他經常難以提起精神。 次被告提到,首被告與子女於2012年底持單程證來港,其後入住他位於青衣的寓所,惟當時女童未有一同入住,「首被告話咁多人,我屋企細」,故讓女童留在內地讀書。次被告又稱,首被告來港後首一星期,雙方氣氛甚好,但他繳付了幼子及孖女的書簿費後,首被告開始有微言,更要求他一邊申請綜援,一邊外出找工作。首被告其後更因分得太少綜援金,而與次被告的母親有爭執,「開始魖潃茪諈瑣x戰」,導致雙方關係甚差。 否認曾要脅打妻女 次被告否認曾要脅打首被告及孖女,「我自小畀父親打,所以我唔鍾意用暴力解決問題」,但他承認曾就綜援問題傾談時「有火氣」,強調無用刀架首被告的頸,「咁係非常嚴重麉控,點解唔報警?」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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