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餓案 母指分居夫偷家用
【明報專訊】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嚴重受損,其父母又涉嫌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的身體狀G,案件昨續審,女童母昨續自辯稱,女童父曾擅闖其住所,偷去她與3名子女的生活費,令到「仔女無得食」,她迫於無奈偷竊飲料及糖予孩子「頂肚」,故犯下盜竊罪。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二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的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首被告昨提到,次被告在二人分居後某天,突闖入其住所,令她大吃一驚,次被告當時表示:「我想蟈N薄A走就走。」次被告及後離開,首被告發現屋內7000多元不翼而飛。首被告說,該7000多元是她與3名子女的生活費及屋租,她懷疑金錢被次被告偷去。首被告說﹕「呢個時候好慘好慘,我仔女無得食,我個仔喊肚餓。」此時她哽咽道「我無辦法,唔知畀咩囓J女食」,故於2014年4月犯下店舖盜竊,偷竊飲品及糖果予孩子「頂肚」。
2014年11月,首被告稱次被告因想念女童、女童為「唯一後代」,故茼o從內地帶女童到港。首被告按他的指示,接女童到次被告於青衣的住所,由次被告照顧。首被告又稱,次被告嫌棄她並另結新歡,首被告形容次被告的新歡會打扮,「氣質好好,好高貴」,次被告曾稱其女友不時會接送女童上學,次被告一家愛錫女童,而首被告與女童關係疏離。首被告指出,女童沒有任何發展障礙或溝通障礙。
首被告:突接前夫來電 見女兒已沒反應
事發當日、即2015年7月18日,首被告稱次被告突然來電,指女童暈車浪,茩熙Q告前來幫忙,首被告稱看到女童時她已沒反應,「接受唔到現實,點解(女童)係咁」,次被告茩熙Q告送女童到急症室,並告訴醫生女童「食粥後}涼暈低」。首被告又稱,次被告與她及細孖女乘的士到瑪嘉烈醫院時,次被告茼o向醫生訛稱女童天先殘缺、長期督H等,以防被追究責任。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