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大三女性侵案 華漢無罪
涉「把風」共犯 官相信遭設局加害
【明報專訊】2016年卑詩大學(UBC)發生的入屋性侵三女案中,被控一項破門入屋企圖性侵的華裔被告高遠志(Yuan Zhi Gao,音譯)昨日在卑詩最高法院獲判無罪,而案中另一名被控三項性侵的被告塔克(David Singh Tucker)則在羈留期間自殺身亡。法官指塔克為本案主犯,並有理由相信高遠志遭人設局加害。
案發2016年4月,卑大一幢住宅柏文的地下單位發生嚴重的入屋性侵案,匪徒潛入屋內性侵三名女子,其中一人更遭強姦。警方接報到場拘捕涉嫌性侵的28歲塔克以及在當時在單位外面的25歲高遠志,並懷疑他是共犯。控辯雙方在庭上均認同塔克是本案的主犯,至於高遠志的控罪則取決於他是否案中同謀,有否進入案發柏文,以及是否留在柏文外幫犯人「把風」。
案情指,計劃發展金融業的塔克當時正尋找客源,他的妻子與高遠志是大學同學,因此其妻子希望介紹高給丈夫認識。在案發前10日,高與塔克首次見面,兩人一見如故很快成為好朋友,但是塔克其後得知其刑事案底導致他不能從事金融,心情大受打擊。
案發當晚,塔克和高遠志相約在公園喝日本清酒,期間塔克因為工作不順大吐苦水,並顯得十分憤怒。兩人返回塔克位於卑大的住所後,塔克的情緒一度激動,把大門打破並企圖割腕。之後塔克稱要外出買大麻,塔克的妻子於是請求高遠志陪丈夫前往,好好照顧他。外出後,塔克便潛入案發單位侵犯三名事主。一名接報前往現場的警員作供時表示他抵達現場後,看到高遠志正從後園門口踏出屋外。
法官表示,警員的口供是本案唯一能證明被告曾進入案發單位的證據,而調查人員未能提供被告曾逗留屋內的科學證據,三名受害人均表示案發當晚無見過被告。另外,無證據證明被告協助塔克犯案,而被告亦否認為對方「把風」,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下,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又指,雖然被告的經歷罕見,但鑑於塔克是個麻煩的人,被告與他只認識了一段短時間,因此認為被告有理由相信塔克是設局加害於他。
高遠志的代表律師博汀(Gary Botting)在庭外再度表示其當事人是無辜的,對性侵案全不知情,當他意會到事件的嚴重性後,警員已經到場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