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放大
 
「小草」昨供稱,首被告曾祥欣(圖)曾稱如殺死事主,「There」會給他們3000萬美元。(鄧宗弘攝)
放大
 
小草昨表示,當她在2015年10月遷入涉案單位時,首被告、次被告劉錫豪(圖),以及另外一男一女已在單位內居住。(鄧宗弘攝)
放大
 
第三被告張善琚]圖)及首被告被小草指證在單位內搜尋殺人和埋屍地點,首被告則指是第三被告提出要殺死事主。(鄧宗弘攝)
放大
 
事主張萬里生前的女友郭琪恩(圖)供稱,與事主失去聯絡的第四天,「阿T」曾致電叫她不要報警,稱不想驚動警方及惹上官非。(黃文雋攝)
放大
 

其他新聞
WhatsApp詐騙首季270宗超去年全年 涉260萬
點數卡易買賣 可換遊戲武器可放售
林鄭稱願檢視資助房屋脫u市價 議員倡建築成本負擔能力定價
14.5萬居屋申請破紀錄 33爭1
今期料賺82億新高 超過往3期總數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石棺藏屍案 事主首被告任財務中介 女友﹕死者失蹤日曾稱向首被告取錢

【明報專訊】荃灣工廈DAN6單位前年3月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事後被控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事主生前女友供稱,知道事主會推介其他人到財務公司借貸而從中獲利,而案發後她與事主失去聯絡,曾致電事主生意伙伴「阿T」查問事主下落,對方稱「有見過」事主,隔了兩天對方致電她,叫她取一張寫了事主名字的500萬銀行本票,但她拒絕。

指死者多次稱欲從公司退股500萬

3名被告曾祥欣(28歲)、劉錫豪(23歲)及張善(25歲),早前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事主張萬里(終年28歲)生前的女友郭琪恩昨供稱,英文名Jeremy的事主別名「阿J」,曾在電訊盈科任職,二人已同居約4年。郭稱,案發前事主與她打算一同置業,剛簽了樓宇的臨時買賣合約不久,前年3月4日案發當日,事主曾表示會向一名叫「阿T」的人取錢或支票(根據控方開案陳辭,「阿T」為首被告曾祥欣的別名)。據郭所知,事主與「阿T」有生意來往,而事主曾多次提及,希望從一間他投資了500萬元的公司退股並取回投資金額,當中300萬元會用作支付置業首期,其餘用作投資。

拒取「阿T」500萬本票 被茪鑒躟

郭稱,案發當日多次致電事主,但其手機不能接通,兩日後她從事主的電腦找到「阿T」的電話號碼,並透過事主的Google帳戶發現其最後位置在荃灣,她遂致電「阿T」查問事主曾否到其家中,對方表示「有見過」事主,並指事主沒有取銀行本票便離開。郭稱,「阿T」其後曾兩度以另一電話號碼致電她,先後表示「有見過」及「沒有見過」事主,又稱開了一張寫了事主名字的500萬元銀行本票,叫郭來取,惟郭表示本票寫事主名稱,她取了也用不荂A所以拒絕。郭又說,「阿T」隔了兩天又致電她,問她曾否見過事主及叫她不要報警。

郭在首被告的大律師盤問下承認,事主曾向她提及「阿T」是其生意伙伴,二人會推介其他人到財務公司借貸,並從中獲利。郭又指當日簽署樓宇臨時買賣合約後,曾按事主指示拍下合約的照片發送給「阿T」,而該宗買賣所付的21萬元支票訂金最終彈票。被問到為何從未在過往口供中提及「阿T」曾叫她不要報警,郭解釋因她已報警,認為此事已不重要。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今日相關新聞
石棺藏屍案 事主首被告任財務中介 女友﹕死者失蹤日曾稱向首被告取錢
小草獲免起訴 聞被告商殺人以為講笑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