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批曾蔭權「邀」舊部聽審 大狀公會憂暗示名人不宜
【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高院法官陳慶偉上周就訟費事宜頒下判辭時,罕有地批評曾蔭權在審訊期間邀舊部到庭聽審,明顯是要以「走後門」方式說服陪審團他是一個得到社會各界支持的好人,做法有如以黑衣人威脅陪審團。大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強調公眾有權見證正當法律程序,憂慮法庭的評論會被認為暗示部分公眾人士因其公憫庤H或聲譽而不適合到庭。
大律師公會昨於聲明中表示,近日一份法院判辭中提到,某些知名人士出席審訊,可能是嘗試影響陪審團的行為,對相關評論感到關注。公會同意必須保護陪審員不受任何威脅及不當影響,但留意到判辭中無提及在審訊或訟費聆訊中,有專業公關為影響陪審團而安排公眾人士出席審訊;事實上部分公眾人士已公開聲明他們是自己出席審訊,非受任何專業公關邀請。
指被指控者沒給機會辯解
公會指出,當被告被裁定或推論可能作出影響陪審團行為,或被認為是被安排出席去影響陪審團的人,在公平的原則下均應有機會作回應及解釋,但判辭中無顯示相關人士被邀請就指控作出任何辯解。公會強調,《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市民在面對刑事審訊時有公開審訊的權利,而公眾亦有權見證正當法律程序,公會憂慮法庭的評論會被認為暗示部分公眾人士因其公眾形象或聲譽而不適合出席刑事審訊。
法官陳慶偉早前在判辭中指出,曾蔭權的公關在重審末段,安排包括前財政司長、前律政司長及立法會前議員等舊部到庭聽審,毫無疑問是要讓陪審團認為曾蔭權是好人,並得到社會各界支持。曾到庭聽審的前財政司長曾俊華早前已表明,到庭是為支持朋友;前律政司長黃仁龍亦澄清,是自發到庭而非由公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