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埠分心司機7分鐘連吃2罰單
罰736元扣8分車保料漲2000元
【明報專訊】一名司機在短短七分鐘之內,兩次被發現駕駛時使用手機,最後收到兩張罰單(右圖),總共罰款736元,更被扣去8分,並要面對額外的汽車保金。
新西敏市警昨日特意將該事曝光,讓其他司機以此為戒。據市警發放的訊息,涉事司機第一次被抓到是在星期二(13日)下午12時20分,地點是在10路(10th Ave.)1100號路段。被罰原因是違反汽車法第214.2(1)章節,也就是「駕駛時使用電子儀器」,被罰金額為368元。
在7分鐘後,也就是12時27分,同一司機在數個路口之外,也就是20街(20 St.)600號屋段再次被抓,原因同樣是「駕駛時使用電子儀器」,再次被罰款368元。兩次積累下來,共被扣掉8分。
涉事司機不僅因為收到這兩張告票而要罰款扣分,同時要面對更高保金。卑詩保險公司(ICBC)估計會提高保費,每年要多繳付520元。另一方面,司機風險額外保金制度(Driver Risk Premium)由3月1日開始實施,任何人在3年內被兩次抓到分心駕駛,將要增加保金。估計這次莽撞行為,總共會為這名司機帶來1996元的額外保金。
雖然懲罰不斷加重,但似乎未能起到阻嚇作用。本月較早前,北岸警隊也就分心駕駛採取行動,雖然在路旁放上特大標誌,寫明「警察在前方,請放下您的手機。」仍然有不少司機試法犯禁,在短短兩個小時內,警員共發出74張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