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呂紅兵認為現時法律、程序存在漏洞,導致辯護律師申請的證人不能出庭,難以為被告申辯;年輕律師還出現不願意或不敢從事刑事辯護的現象,導致這方面人員青黃不接。
嘆官「聽而不聞」 庭審流於形式
《中國青年報》周日報道,呂紅兵遞交政協大會審議的提案中建議,加強刑辯律師保障,將庭審實質化,改革刑事訴訟制度。他指,現時許多年輕律師不願意或者不敢從事刑辯事務;同時,部分已名成利就的律師逐漸淡出刑事訴訟範疇,「刑辯律師面臨青黃不接的問題」。他認為,部分地方公檢機關或部門應避免事前溝通、將案件定調,否則庭審多流於形式,辯護律師難以為當事人辯護,遑論要作無罪辯護。律師「說了白說」、法官「聽而不聞」情况時有發生。
倘拒傳喚辯方證人 法院應解釋
針對部分學者認為證人出庭作供比例不高的問題,呂紅兵指,「法院一旦拒絕證人出庭作證,辯護人就無法在庭審中對證人作詢問」,表示現時證人能否出庭作供取決於法院,法院認為有必要才會批准。
呂紅兵建議修改該項規定,若辯護律師申請證人出庭,法院應該批准,若否決申請,法院應以書面解釋拒絕理由。他建議法庭應聽取律師意見,裁判文書應反映接納或不接納意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