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網約跨境車未有取得跨境出租車許可證載客,並透過應用程式收取車資,有大律師指司機或已觸犯非法載客取酬,乘客亦不受第三者保險保障。有保險業人士指出,若車輛在內地屬非法經營,內地的第三者保險亦會失效,無論在香港或內地發生交通意外,乘客很大可能不受保障。 警方表示,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不得用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若觸犯有關罪行,首次定罪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則可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大律師陸偉雄指網約跨境車未獲跨境出租車許可證而載客取酬,情G與早前Uber的案件類似,只要司機有透過任何方式取酬,包括透過應用程式取酬,均有可能觸犯「非法載客取酬」,相關的第三者保險會失效,乘客將不受保障。 此外,內地的網約車已合法化,但各城市會各自推出措施規管。以深圳為例,當地政府去年初頒布《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除了規定網約車平台須取得「經營許可」,司機亦要領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要有深圳戶籍或居住證、沒有危險駕駛犯罪紀錄等,還要通過特定考試,及格才能取得證件合法駕駛網約車。 平台倘知情縱容亦犯法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若有關跨境車在內地是非法經營,內地的第三者保險亦會失效,乘客無論在香港還是內地發生交通意外,很大可能不受保障。至於平台本身、即滴滴是否涉及違法,陸偉雄指需視乎多個因素,包括平台對非法營運是否知情、有否採取措施防止司機非法營運等,「若平台什麼都沒有做,等於縱容非法營運,同樣也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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