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8月起徵費15至165元
【明報專訊】繼膠袋徵費之後,環保署宣布今年8月1日起,「四電一腦」產品徵費正式實施,政府向供應商徵收每件產品15元至165元不等。環保署表示,徵費水平低於公眾諮詢階段公布的參考收費(100至250元),原因是預期現時的收費水平可收回成本,推行計劃後政府會檢討徵費水平,適當時候建議調整收費,意味有可能加價。
新法例下,電視機及雪櫃的收費為每件165元,洗衣機及空調機每件125元,顯示器收費為45元,電腦、列印機及掃描器收費為15元,費用由環保署登記供應商繳付,費用是否全數轉嫁消費者,則由銷售商自行決定。
環保署料可回本 或加徵費
立法會於2016年3月通過《產品環保責任(受管制電器)規例》,是生者產責任制計劃下第二個徵費項目,惟環保署直至昨日才宣布,今日會就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計劃生效公告刊憲,「四電一腦」徵費計劃8月1日實施。
與膠袋徵費不同,政府向供應商就每件受管制產品徵費,而供應商須向環保署登記,並繳付每件產品15至165元的循環再造費用,才可分發電器予銷售商;電器銷售商要向購買受管制電器的消費者提供循環再造標籤,發出收據須列明有關徵費。
銷售商免費處置舊電器
環境局長黃錦星指出,根據新法例,市民日後購買「四電一腦」產品,可享有由銷售商免費安排的除舊服務,把同類舊電器或電子產品送到持有有效廢物處置牌照的回收商妥善處置。
為了配合徵費,政府斥資5.5億元在屯門環保園興建一間綜合電子廢物處理設施,處理本地回收的廢棄電器及電子產品。資料顯示,香港每年產生約7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約85%是「四電一腦」,落實徵費後,政府預料屯門的回收設施每年可處理當中約3萬公噸,佔整體電子廢物約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