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倘單車平台結業 追討按金有難度
【明報專訊】內地自共享單車平台「悟空單車」於去年6月「第一倒」後,去年下半年接連有5家共享單車平台倒閉,內地媒體報道投資者及用戶按金損失高逾30億元(人民幣,下同),香港消委會表示,過去一年收到零星投訴個案,暫未有[象顯示有增加趨勢,但提醒消費者若平台結業,追討按金有一定難度。
內地商討監管共享單車資金池
內地媒體報道,去年全國有最少6家共享單車平台結業,當中更有公司負責人被指挪用資金後不知所終,多宗結業令各投資者損失共20億元,而用戶未能追討的按金及增值額亦高逾10億元。事件引發中央關注,交通部、發改委、人民銀行等部委,去年11月召集全國省市交通主管部門舉行研究會,商量監管共享單車資金池的辦法。
消委:消費者追討優次較後
消委會表示,類似共享單車先付按金及增值的「預繳式消費」,若提供服務的商戶清盤,消費者作為無抵押債權人,追討優次排在僱員、政府、有抵押債權人例如銀行等之後。換言之,消費者要在其他債權人分得賠償後,才可在餘款中得到賠償。消委會表示,若收到類似個案的投訴,會協助投訴人跟商戶調停。如非本地公司的商戶在港設有辦事處,亦可展開調停工作;但若公司在港不設辦事處,會增加處理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