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委員會32建議規管網約車
綠黨籲年底前引入服務
【明報專訊】省府成立的一個獨立委員會就網約車服務(ride-hailing)提交建議報告,列出32項建議,該個跨黨派委員會一致支持在本省容許受規管的網約車服務,但必須訂定規管標準,包括要求司機接受刑事紀錄審查、使用的車輛需購買特定的保險,以及在客戶使用服務前在手機應用程式上標明收費等。但報告未有就引入網約車服務提出建議時間表。綠黨黨領則呼籲省府,在今年年底正式引入服務。
卑詩省議會去年11月28日通過成立獨立委員會,專責就本省的網約車服務規管進行研究。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來自不同黨派的代表,另外亦邀請了67名專家提供建議。
委員會昨日公布一份建議報告,一致確認,本省應規管交通網絡公司(Transportation Network Companies,TNCs),並准許這些公司在規管下於省內提供網約車服務。
委員會主席馬博文在報告中指出:「省內的規管制度,必須要考慮到公平、消費者保障以及僱員的權益,因此公共安全,包括對司機進行適當的背景審查、汽車檢驗及保險都是非常重要。」
報告針對兩大方向,分別是引入網約車服務對省民與社區的影響,以及本省需要訂定的規管模式;並提出合共32項建議。
報告指,引入網約車服務對省民及社區的影響共有五個關鍵範圍:無障礙服務(accessibility)、就業、交通問題與環境、小型及偏遠社區,以及的士業界。
在無障礙服務方面,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包括要求網約車服務公司的車隊如超過一定的規模,必需對使用無障礙服務的等候時間及服務質素提供保證;為鼓勵公司及司機向需要乘坐輪椅的乘客提供服務,將要求公司向這些司機提供額外獎金;另外亦會禁止司機向需要使用無障礙汽車的客戶收取較高的費用。
為保障光顧網約車的省民及保障公眾安全,網約車公司需要向省府申領營運牌照,這些公司及司機並需向市府申請「受僱司機許可證」(chauffeur permit)及市府商業牌照,用於提供服務的汽車亦需接受定期檢查。
在聘用司機方面,網約車司機需要接受全國性的刑事紀錄審查,司機必須符合第5級別的駕駛執照要求,另加額外的健康審查,在提供服務的車輛上則需貼上網約車公司標誌和印有司機照片的牌照。
報告並建議規定網約車服務公司的手機程式,必須包括安全的功能,例如對提供全球定位系統(GPS)追蹤、向乘客公開司機及汽車的資訊,包括名字、照片、汽車車牌號碼、牌子、型號及年份等。
網約車公司需要向顧客提供電子收條,上面需印有車費、所收款項總額、上落車時間與地點,司機資料及車程需時與距離等。
報告亦同時確認,省府需要保障傳統的士業界,例如將現有的的士站、酒店、機場及郵輪碼頭的士輪候區,以及街頭截車,設定只供的士使用等;在規管方面,亦需確保現有的士業界與交通網絡公司面對的規管看齊,讓兩行業能夠維持公平競爭。
就網約車服務的定價方面,報告建議要求公司在使用者確認使用服務前,於手機應用程式上標明收費;而有關當局亦將對數據進行監察,以確定是否需要設定基本收費或收費上限;另外亦要確保所有網約車公司按照省內的稅務規定繳稅。
報告建議要求網約車公司向省府提供數據,包括司機的駕駛時數及收入等,以便省府監察情況,以及讓執法部門對持續違反條例的公司及司機提出按日罰款等,確保業界守法。
關於早前遭省運輸廳點名、主要以中文網站營運的違法網約車公司,是否能同樣能按照省府日後的規定,繼續於行內合法經營,以及其違例紀錄會否影響申請經營牌照?本報曾聯絡運輸廳,惟截稿前未獲回應。
卑詩綠黨黨領韋弗(Andrew Weaver)對於由跨黨派委員會提交的報告表示歡迎,認為報告的建議為省府提供實用、並且獲各黨派支持的規管模式指引。韋弗指,省府現時已經獲得所需的資訊,期望省府能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引入網約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