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收窄職場騷擾行為 修例包括下班後活動
(渥太華12日加新社電)聯邦勞工部部長說﹐自由黨政府要收緊規例﹐遏制聯邦職場的騷擾行為﹐反映出一個事實﹐同僚之間的交往不僅限於日間辦公室內。
勞工部部長哈吉杜(Patty Hajdu,圖)周一向眾議院人力資源委員會作證﹐討論她提出的安全聯邦職場議案。哈吉杜作證說﹐許多職位受C-65號法案監管﹐包括國會山的一些職位﹐涉及工作時間以外的招待會、午餐、電郵和社交媒體交流﹐也適用同樣的預防措施和政策。她說﹕「如果有人受騷擾﹐騷擾不一定在5點就停止。那是同僚與同僚、僱主與僱員的相處﹐事情不一定在工作時間內或工作場所發生﹐因為所有這些事情都會營造不安全工作環境。」她舉例說﹐可能有人在凌晨2時收到不願收到的酒後短訊。
她說﹐將騷擾的定義留給規例﹐而非立法解決﹐有較大的靈活度﹐可迅速處理新類別的案例﹐比如網絡欺凌或其他行為﹐它們隨著工作場所性質改變而發展。
該法案去年秋季提出﹐給員工和僱主更清晰的行動指示﹐應對欺凌、騷擾和性不檢點行為的投訴。
新規例合併有關性騷擾、暴力的勞工準則﹐採取劃一的監管、排解紛爭程序﹐可能委派外部調查員檢討投訴。此外﹐新規則將國會工作人員納入《加拿大勞工法》範圍。法規一旦通過﹐人們不滿意衝突處理方式﹐可向勞工部長投訴。部長可介入調查﹐下令處理僱主﹐包括在眾議院、參議院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