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油火車大爆炸案判決
鐵路公司罰100萬 職員判6個月社區服刑
(滿地可5日加新社電)魁北克省梅岡蒂克湖(Lac-Megantic)運油火車出軌爆炸案﹐涉案鐵路公司和多名前僱員周一與聯邦檢察官達成和解協議﹐同意支付總計125萬元的罰款﹐其中一人獲判有條件刑期。
擁有出軌火車的滿地可緬因及大西洋鐵路公司(Montreal Maine and Atlantic Railway﹐MMA)承認違反《漁業法》(Fisheries Act)﹐需付100萬元罰款。
6名前MMA僱員承認觸犯《鐵路安全法》(Railway Safety Act)﹐未能保證列車安全。運油火車在夜間滑行﹐在小鎮梅岡蒂克湖脫軌後爆炸燃燒﹐導致47人死亡﹐小鎮中心部分地區夷為平地。6名火車公司前僱員﹐5人各付5萬元罰款﹐他們是霍蘭(Michael Horan)、德馬特(Jean Demaitre)、斯特勞特(Kenneth I. Strout)、拉本迪(Lynne Labonte)和格林德羅德(Robert C. Grindrod)。
前火車司機哈丁(Thomas Harding)涉案﹐未能在2013年7月5日恰當剎停火車﹐他獲判6個月有條件刑期﹐在社區服刑。
另一方面﹐鐵路交通控制員勒貝里(Richard Labrie)脫罪。
哈丁、勒貝里和德馬特涉及另一宗刑事案件﹐被控刑事疏忽﹐導致47人死亡﹐今年1月在魁省高等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周一達成的和解協議﹐案件最初由加拿大公共檢控服務部(Public Prosecution Service of Canada)提出。
MMA需付100萬元罰款﹐其中40萬元需立即支付﹐撥入清潔梅岡蒂克湖和查迪爾河(Chaudiere River)基金﹐火車脫軌後﹐原油泄入這兩條水道。
罰款交給聯邦政府﹐運輸部已同意﹐撥出25萬元﹐給梅岡蒂克湖未來基金(Avenir Lac-Megantic Fund)。基金由小鎮建立﹐幫助經濟復蘇和市中心重建。
運輸運輸部長蓋諾(Marc Garneau)說﹐資金重新分配﹐進入社區、地區運作的機構﹐是例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