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無參與DQ周庭討論 泛民斥卸責
【明報專訊】香港眾志常委周庭早前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補選資格(DQ),特首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接受議員提問時說,由選舉主任考慮周庭參選資格至公布DQ決定,自己都在瑞士出席世界經濟論壇,不在香港,沒有參與DQ的討論或決定。民主黨胡志偉質疑,林鄭月娥將責任推卸到屬公務員的選舉主任,形容香港最大權力不在「中環(政府)、西環(中聯辦)」而是在選舉主任,「講都無人信」,反問「你參選(特首)都要簽確認書,有無人信選舉主任夠膽DQ你?」
林鄭月娥昨步入會議廳時,民主派高叫反對DQ口號表達不滿,而建制派在質詢環節未有就事件提問。胡志偉問林鄭月娥,周庭或其他眾志成員日後是否不能參選,林太形容每次選舉都是獨立的選舉,要視乎當時法律和證據,現時說某人未來是否符合資格參選,是「有些強人所難」。
眾志成員日後能否參選? 稱提問「有些強人所難」
胡志偉又批評,政府對參選人資格「搬龍門」,是違反選舉權和被選權。
林鄭月娥回應稱《基本法》和國際公約保障市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權,但都要依法享有,而每一次就參選資格作決定,都要看當時的法律要求和事實證據,「不能保證法律一生一世不會改變,亦不能保證事實是會改變」,故今天不能說某人未來能否參選。
公民黨楊岳橋質問林鄭月娥是否完全沒參與DQ周庭的討論或決定。林太強調沒有參與過程,又指選舉主任對參選人資格有決定權,若選舉主任有問題,律政司可提供意見參考,但無論法律意見如何,都是由選舉主任決定,又形容有些事情的決定權不在特首,自己不會介入。
街工梁耀忠問及,若未來有人申報政治聯繫為支聯會,反對一黨專政和建設民主中國,是否也會被DQ。林鄭月娥強調,參選人不會只因為政治聯繫而不可參選,但若參選人的政治聯繫無法令選舉主任信納其是真心誠意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便會喪失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