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食車先導計劃推行近一年,旅遊事務署昨公布中期檢討,14架美食車中,僅3架表現算理想、總收入達200至250萬元。8個初始營運場地生意懸殊,迪士尼表現最好,各美食車在該處的總收入為1031萬元,大幅拋離其他地點,較第2位尖沙嘴藝術廣場的生意多4倍。署方另提出改善措施,包括在新田購物城提供兩個泊位,及進一步開放美食車營運地點等。不過,有車主批評措施只是「交功課」,幫助不大。
三成人:價錢貴不光顧
現有15架美食車,其中一架上月10日開業,署方昨只公布其餘14架車的營運情G。署方表示,由去年2月3日至12月24日的近11個月期間,有3架美食車總收入為200萬至250萬元,對比10人以下員工的外賣店/咖啡室的收入統計數據,他們的營運表現算是理想。但亦有3架車總收入不足100萬。美食車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的營業表現最好,總收入達1031萬,該處每車每日平均收入為1.64萬,其次是尖沙嘴藝術廣場及梳士巴利花園,分別為約195萬及185萬(見表)。
檢討文件亦收集了顧客意見,近三成人表示因價錢偏貴,不光顧美食車。另署方至去年12月24日共收到4宗投訴,涉及不潔食物、員工沒有戴口罩、不當排放污水及亂棄垃圾。
增營運地點 新田購物城開泊位
署方解釋,美食車計劃剛推出時,不少市民和遊客刻意光顧,但其後新鮮感減退,較少人刻意尋訪美食車。署方未來將迪士尼及金紫荊廣場由指定場地轉為可選擇場地,屆時所有場地都變成可選擇場地;另會增加營運地點,下月將在新田購物城提供兩個泊位。此外營運者找到任何適合地點,又不會引致人車阻塞,加上場地管理機構容許,署方會考慮,另可繼續參與自選活動。
車主批新措施僅「交功課」
美食車「有得餃」負責人廖先生說,難以想像購物城人流,仍有待觀察。至於開放地點方面,廖先生說他們早已提出過不同地點,如將原在中環海濱遠離碼頭的位置轉到摩天輪,但署方以需改變燈柱、電線位置等不同理由拒絕,故認為署方今次提出的改善措施只是「交功課」。
美食車「七桌子×樺得園」負責人、美食車聯盟召集人林瑞華說,購物城位處邊境,來回市區要3小時,租金亦不便宜,420至700元一日,且沒其他配套設施,故他不會停車於購物城。對於署方提出營運者可找地點以及參與自選活動,林說他們一直有提出及參與,這些並非新措施,批評署方只是將責任推到車主。他認為長遠要繼續參加活動,甚至是私人派對才可發展下去。
地點定成敗 議員籲放寬政策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說,目前美食車營運較預期差,眾多地點中只有迪士尼突出,其他維持在100、200萬元。他認為美食車營運地點是它們的成敗因素,要放寬政策,但不可太偏離「旅遊項目」原意,可考慮保留兩個主題樂園、尖沙嘴,再繼續物色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