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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宣判不足1小時 萬寧總裁公開信道歉

【明報專訊】清潔工涉嫌偷萬寧印花而被控案件,本月中經傳媒報道後,引起廣泛關注,大量網民更在萬寧facebook留言質疑報警決定,有人發起罷買杯葛行動。當時萬寧曾在facebook發聲明稱「律政司基於警方的調查結果,決定提出檢控」,但無評論事件,結果一度於5小時內遭網民留下5萬「嬲」,事件被形容為公關災難。昨案件判決後不足1小時,萬寧迅即由行政總裁發公開信道歉,冀平息案件引發對該店的不滿。

處理手法惹抨擊 昨稱已檢討

萬寧行政總裁李家華的公開信中,承認未有恰當處理事件,指萬寧在早前的法庭聆訊後,曾做深入的內部檢討,意識到當日報案前「未有酌情考慮各種因素,導致未能做到情理兼備」,就引發是次訴訟,以及就是次司法程序對李婆婆的不便和困擾致歉。李家華又說,明白公眾對萬寧的處理手法感失望,強調已檢討並調整相關處理程序,確保未來處理同類事件時會加倍謹慎,「會由管理層參與考慮每一宗個案,始決定是否轉交警方跟進」。

萬寧發言人其後表示,現階段未有協助李婆婆方案,強調無意作任何賠償。該案件首次被傳媒報道時已進入審訊末段,控方關鍵證人已作供完畢,僅由李婆婆出庭自辯講述自己是誤取印花,並於翌日即時將印花放回原位。萬寧在案件曝光後發聲明稱,當日接獲懷疑盜竊事件後,即時通知警方並配合調查,強調檢控決定是律政司基於警方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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