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例舉報3452宗 30檢控 海關:爭拗質量問題難跟進
【明報專訊】政府在2013年實施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涉及食品、餐飲業及超市的投訴長佔首位,海關過去3年接獲3452宗舉報,當中展開調查及檢控的有67宗及30宗(見表)。海關稱,不少舉報涉及爭拗及質量問題,並非條例管轄範圍,例如有市民投訴花膠口感有別,難以跟進調查。
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植順群(圖)表示,30宗成功定罪個案中,10宗涉及貨名、7宗涉及價錢、3宗涉及分量、2宗涉及誤導性遺漏營商手法,其他則有8宗。除檢控外,海關亦向違例商戶發勸諭信及書面警告等。
卡通蛋糕外觀變形難管
對於展開調查的個案遠少於舉報數目,植順群稱有多個原因,包括投訴人撤回投訴,以及提供資料不足以跟進。亦有不少投訴涉及質量問題和爭拗,並非條例規管範圍,她舉例稱:「有市民投訴花膠口感不同,懷疑是假貨,同事『放蛇』試購,檢驗後證實是真花膠。」另外,海關舉例指如市民投訴蛋糕上的卡通貓公仔外觀變形,這也不屬條例管轄之內。植續稱,曾有醉漢與商戶爭拗後致電投訴:「他說雞煲堶悸甄不夠一隻,但已經吃了一部分,怎去證明?」
至於30宗檢控個案中,逾半涉及貨名及價錢。海關稱,有超市在2016年以急凍「西星斑」充當急凍「東星斑」出售,但兩者活魚零售價每斤相差逾百元,超市遭罰款8000元。另一宗個案涉及一間超市,在2014年出售三文魚及辣肉腸時,雖標明特價29.9元及7.9元,但實際收取原價34.9元及13.9元,去年遭法庭罰款18萬元,為罰款金額最高的個案。
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設有一支24小時候命的快速應變隊,市民可就涉及食品、餐飲業及超市的投訴致電2545 6182舉報。海關會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及性質,決定是否即時到場處理,亦會派人「放蛇」蒐證,惟檢驗程序需時,呼籲市民應盡早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