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申保釋下周二審理
【明報專訊】因佔旺清場違反禁制令被判入獄3個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稱去年7月1日被警方無理鎖上手銬及禁錮1小時,向當局索償逾4.5萬元,黃昨被押解上庭應訊。黃之鋒指在獄中不便處理案件,要求押後再訊以待更改申索書及向被告人遞交相關文件。另外,黃之鋒及同樣因佔旺清場被判囚4.5個月的社民連黃浩銘,已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下周二將處理有關申請。
黃之鋒被兩名懲教署人員押解到庭,未有鎖上手銬,黃面帶微笑並顯得精神。他甫到法庭便向公眾席朋友問及女友:「錢詩文呢?佢噚日同我講佢薄C」其友人回道︰「錢詩文仲埏穨r。」
向律政司索償案押後再訊
黃之鋒稱因入獄未能及時將被告人改成律政司,及修正他在申索書上的名字,對法庭表示抱歉,並將委託其他人向審裁處遞交修改後的文件。
黃之鋒引述所呈交的兩個案例,並指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案例顯示,警方若非合法拘捕,不能使用暴力及鎖上手銬。律政司代表稱,被告一方對於案例的回應已由掛號郵寄予申索人,黃稱會再確認是否收到。
黃之鋒指因在獄中不方便處理案件,要求押後至3月17日再訊,屆時應已服畢刑期,能夠出庭應訊,並稱「即使受牢獄之苦,但在民主路上仍會堅持下去」。案件遂押後至4月9日再訊,以便雙方準備審訊文件。黃在返回羈留室前向公眾席說:「要打贏場選戰,3•11記住投票,要4席全取!」
要求3•17訊 屆時已出獄
黃之鋒及社民連黃浩銘因在2014年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日前分別判處兩人監禁4.5個月及3個月,由於原訟庭無權處理兩人保釋申請,兩人即時服刑。據了解,兩人已入紙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將於下周二(23日)處理有關申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及副庭長林文瀚,將於下周二(23日)開庭處理兩人保釋申請,預計需時1小時。
【案件編號︰SCTC026574/17、CACV259/17、CACV 1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