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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偉權和仇雲霞均對判決感失望,但表示會抗爭下去。(伍皚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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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寶組合屋官司敗訴 居民團體失望或上訴

【明報專訊】溫哥華馬寶區(Marpole)居民就市府批準建臨時組合屋的做法,向卑詩最高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法院昨日裁定市府的處理方式沒有違憲,而團體提出的指控亦不成立。居民團體對裁決表示驚訝及極度失望,相信他們有足夠的法理依據,很可能會提出上訴,並表示會繼續抗爭(另稿)。

大批馬寶區華裔居民昨日到法庭聽判,法官宣判前表示由於判辭篇幅很長,因此不會宣讀所有內容,並示意雙方律師稍後會收到完整判辭。法官最後只花了大約五分鐘宣讀裁決。

法官列出四項理由駁回原告人溫哥華愛心市民協會(Caring Citizens of Vancouver Society、簡稱CCVS)的指控。法官首先指出溫市政府處理馬寶區組合屋計劃時,引用放寬土地規劃的相關附例,是合法並且符合《溫哥華憲章》。另外,溫市政府早前修改附例,允許興建社區房屋時毋須進行公聽會,原告人指控市府沒有就修例做好諮詢工作,但法官並不同意,認為市府已經做了足夠的回應。

對於原告人指在該組合屋計劃仍未獲市府發展許可證委員會(Development Permit Board)批出建築許可時,溫市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便公開宣布工程即將進行,並能夠訂下入伙時間表,質疑計劃早已內定,法官昨日卻指出證據不足,認為該指控不成立。而第四項理由則是法官認為市府規劃總監就馬寶組合屋興建計劃所作出的決定,並不是沒有理據。基於上述四項理由,法官裁定居民團體CCVS敗訴,團體可在30日內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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