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子去年在機場禁區候機範圍違反民航處對於操作無人機系統的指引,使用航拍機自拍,更將照片上載到社交媒體。該男子昨承認一項「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任何人或財產安全」罪,被判罰款2000元。 被告楊潤偉(52歲)報稱任職司機,裁判官昨指被告一時貪玩,未有留意相關法例,故判罰款2000元。被告求情稱當時沒打算影響其他人,只想在人少的地方「開心幫自己影張相」。 機管局:或對航班構成潛在危險 案情指出,被告去年7月13日在候機範圍等候乘搭前往日本的航班時,啟動航拍機飛行,並拍了3張自拍照,再將之放上facebook供同好觀賞。機管局其後在網上發現相關新聞報道,於是報警。被告返港時被捕,在警誡下稱該用作拍照的儀器並非航拍機,只是「自拍機」。機管局指出,航拍機在該範圍內飛行或會對公眾及航班升降構成潛在危險。 【案件編號︰WKCC2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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