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電郵掩飾偷懶 運署主任判社服令
【明報專訊】負責西貢區公共交通事務的運輸署主任,為免被揭偷懶沒有跟進小巴營運商投訴事宜,於2014年9至10月偽造21份聲稱代運輸署署長名義發出的虛假電郵,假裝有處理投訴。運輸署主任早前承認兩項偽造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大學畢業後任政府20年
辯方表示,被告梁中正(47歲)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感化官建議被告履行80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亦表示同意參與社會服務。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一直奉公守法,自大學畢業後在香港政府工作20年。
根據案情,被告2013年負責處理一小巴路線加價事項,小巴公司誤把車資較獲批的價錢調高0.1元。被告要求小巴公司更正,反遭小巴公司要求解釋,被告未有理會。翌年,被告的上司接獲投訴展開內部調查,發現被告處理投訴的21封電郵中,格式及字句高度相似,而且沒有投訴人回覆,遂向被告查問。被告承認為掩飾偷懶而犯案。
【案件編號:KCC52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