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學堂﹕校名都可變例子
【明報專訊】「我們是什麼學校?」另一組討論結束後,中文科教師殷俊康問其中一名學生。聽來莫名其妙的問題,其實暗藏應試貼士:校名都可變例子─師生皆來自「田家炳中學」,學校創辦人田家炳是本港工業家,他的經歷正可論證與「領袖特質」有關的題目。
◆假如舉行「最佳領袖選舉」,以下哪一項評選準則最重要?試討論並達成共識。
.信守承諾
.虛心納諫
.勇於認錯
例子不足
學生參與自由討論時,各有2至3次發言,曾引美國退出《巴黎協定》(信守承諾) 、學生會候選內閣須聆聽學生意見(虛心納諫)、日本福島核災官員反應(勇於認錯)等,論證領袖評選準則的重要優次。然而,教師殷俊康認為例子寥寥可數,發言略為空泛。他覺得領袖例子不必捨近取遠,如他任教的學校創辦人便是好例子,「田家炳先生年輕時爭取與日商合作,對方原本認為港人不可信,但最後被打動,田先生亦遵守商業承諾,成功建廠,開展塑膠薄膜生意」,以此論證「信守承諾」準則的重要。他亦舉出多個史例(見右表),如周幽王烽火戲諸侯、〈廉頗藺相如列傳〉的趙王等,學生應該讀過。面對一時反應不來的學生,他打趣地問:「這麼快就把知識還給老師啦?」
「最」的比較:有意識 無內容
殷俊康提醒學生,於首輪發言環節,若學生A未闡述題目,其他學生應補充,如解釋領袖工作、題目任務是比較所有準則等。他認為學生有比較意識、無比較內容,「同學知道要比較,但他選了A後,只拚命地說A有多好,但沒有解釋為何A比B重要」。他示範如何比較準則:
「比較『虛心納諫』指領袖應多聆聽下屬意見,我認為『勇於認錯』坦承自己的錯,於領袖而言更重要。領袖應先取信於下屬,才能帶領團隊邁向成功;相反,若領袖犯錯而不承認,甚至諉過於人,只會導致人心惶惶。即使領袖接納下屬意見,並加以實行,但假若政策稍有差池,領袖卻不承認是個人錯誤,並懲處提出意見的下屬,又如何取信於人?下屬豈敢提出不同的意見?只有領袖『勇於認錯』,得到下屬的信任,下屬才甘於追隨這位領袖,並向其進言……」比較後再補上實例說明,發言便顯得有理有據。
◆古代領袖例子(見表)
◆2017年國際政局屢掀波瀾,各國領袖言行備受矚目。考生備戰卷四時,不妨重溫。(見圖)
文:蔡康琪
圖:蔡康琪、路透社、法新社、新華社
[語文同樂 第29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