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修正案通過 換樓期延至1年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晚三讀通過《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將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率劃一增至15%,其中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提出「換樓期」由目前6個月延至12個月的修正案,在分組點票下罕有獲通過。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去年7月曾表態反對延長換樓期,恐市場認為政府減辣,然而署理運房局長蘇偉文昨稱,考慮到社會普遍認為此舉屬便民措施,政府認為上述修訂可接受。
陳帆曾反對 蘇偉文昨稱可接受
根據政府今次的加辣措施,首次置業或「樓換樓」的香港永久居民可獲豁免,但若本地換樓客決定「先買後賣」,必須在換樓期內賣出原有物業,才能申請退稅。民主黨涂謹申及民建聯周浩鼎分別提出修訂,將換樓期由原本6個月,建議延長至9個月或12個月,其中涂謹申建議賣家須主動向政府申請延期,周浩鼎則提出直接延長換樓期。最終在分組點票下,涂謹申的修正案被否決,周浩鼎建議延長12個月的修正案則分別在地區直選以19票和3票棄權,及在功能界別以26票贊成和1票棄權獲通過,其延長至9個月的修正案亦因而毋須再表決。
周浩鼎發言時表示,通過修正案後,相信可給予換樓客更大信心及安全感,有望增加二手市場的供應及交易,讓市民更多選擇。涂謹申發言時質疑為何當局對延長換樓期立場轉變,因政府過往一直不願聽取意見,延長換樓期。
指已屢言不減辣 料樓市影響小
陳帆去年7月對延長換樓期態度強硬,認為毋須延長,擔心削弱印花稅成效,或被市場趁機炒作為政府「減辣」信號。然而特首林鄭月娥去年10月表示,換樓期有空間增至9個月,蘇偉文昨在立法會進一步表示,政府早前對延長換樓期的最大顧慮是會否被市場趁機炒作為「減辣」信號,但考慮到社會普遍認為延長換樓期是便利市民的措施,若換樓者先買後賣,可有更充裕的時間處理物業買賣程序,政府認為「換樓期」延長至12個月的修訂可接受;加上政府近期多次表明無意「減辣」,故預期此修訂對樓市影響不大。
去季現換樓潮 中原料成交再升
中原地產研究部高級聯席董事黃良昇表示,市場去年第4季已出現換樓潮,相信隨荋姨荋薨答齱A一批須靠退稅的換樓客亦會加入戰團,令成交量上升,相信今年樓市主角將由上車盤改為市區的換樓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