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金屬含量修訂 寬限期最長2年
【明報專訊】食物安全中心建議修訂規管食物重金屬含量的《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去年6至9月展開公眾諮詢,昨公布諮詢結果。政府計劃於5月提交立法會審議,並希望在今個立法會期內完成,新例建議刊憲後設有一至兩年寬限期,供業界適應。
食物及衛生局建議修例加強規管,將涵蓋的項目由19個增加至145個,當中90個標準較以往嚴謹,但放寬6個標準,其中精米的鎘含量,由每公斤0.1毫克,放寬至每公斤0.2毫克,與內地、歐盟等地看齊。
食安中心昨公布,在3個月諮詢期內共收到21份意見書。對於精米的鎘含量,中心考慮到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做法,以及市民攝取量,指一般市民從進食米攝入的鎘含量佔鎘總攝取量的6%,認為沒有強而有力的科學證據顯示應維持現狀。
米鎘量放寬 政府指有6關卡
中心又指對於精米有6種重金屬最高含量的規定,只有鎘含量放寬,但仍較高於國際的食品法典委員會每公斤0.4毫克的標準,而砷、鉛及汞含量則收緊,其餘銻、鉻含量標準維持不變,中心相信有「6個關卡」保障市民,不會導致大量「劣質米」流入香港。
此外,新例建議甲殼類動物例如麵包蟹、斑馬瀨尿蝦等每公斤不多於2毫克的鎘,魚類的鎘含量則每公斤不多於0.1毫克。而魚類中的汞含量計算方法亦有變,由過去計算總汞含量變為以甲基汞計算,最高含量為每公斤0.5毫克。食安中心早前根據新建議,於市面隨機抽查水產動物檢驗,發現11隻瀨尿蝦中有8隻的鎘含量不符標準,10隻琵琶蝦的鎘含量則有一半不合格。中心估計,新建議標準會對個別水產類的供應有影響,但相信整體影響不大,建議業內人士因應新建議選購合格的水產,以免違例。
議員指寬限期過長
中心期望於今年5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爭取於今個立法會期內完成審議。條例設寬限期,新鮮食物及預先包裝食物分別有1年及2年寬限,讓業內人士及化驗所做好充足準備。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對政府維持放寬精米中的鎘含量標準表示「非常失望」,認為政府即使維持現有標準,亦不曾令食米短缺。她又指寬限期過長,認為在平衡公眾健康與業界利益下,對於新鮮食物給予不多於半年的寬限期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