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舖可否賣大麻 省府本月定奪
聯邦小組反對酒舖售大麻
【明報專訊】究竟是否在酒舖之內發售大麻?正反意見紛呈。有專家憂慮會吸引更多人吸食大麻,也有專家認為酒精危害比大麻更大,卑詩省府預計在本月結束之前便會作出決定。
據《環球郵報》(Globe & Mail)報道,卑詩省政府將在本月稍後時間,決定是否在酒舖內發售大麻。假若成事,卑詩將成為世界上第二個政府將大麻與酒精飲品混合發售,這與聯邦政府的工作組建議相背。
上個月,卑詩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宣布,省政府將會成為消閒性大麻的唯一批發商,負責機關將是卑詩酒品銷售署(Liquor Distribution Branch)。在零售層面,范和富表示,將採用公私混營的模式,與本省現有酒舖相同,但究竟是否就是在酒舖之內發售,范和富未有完全否定。
但該模式幾乎被所有其他省份所否決,因為不少公共醫療專家提出反對。直至如今,只有斯省(Nova Scotia)政府選擇在酒舖內發售,成為世界上唯一一個政府採用這一模式。
美國准許發售大麻的各州,都不容許大麻與酒精飲品一同發售。
而聯邦政府所設立的大麻合法化工作組,在一年前所發表的報告中,也就大麻與酒精飲料混合發售提出疑慮,指出在過去一年,有逾八成的加拿大成年人飲酒,而吸食大麻的比例只有11%,工作組憂慮在相同地方發售,會鼓勵更多成年人吸食大麻。
工作組在最後一份報告中指出,假若在酒舖發售大麻,可能向更多人宣傳吸食大麻。假若同時飲酒與吸食大麻,不清醒的程度可能更加嚴重。該工作組在參考過各省區以及全國21個最大城市醫療官員的意見之後,反對在酒舖發售大麻。
但並不是所有專家都反對在同一地點出售。2010年英國的一項研究,比較20種合法以及違法藥物在上癮、社交以及身體上的危害程度,判定煙的危害性比大麻更大,但此二者的危害性遠遠不及海洛英、可卡因及酒精。該研究在醫學雜誌《柳葉刀》(The Lancet)上發表。
位於多倫多的國際藥物政策科學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cience in Drug Policy)的主任Dan Werb便認為,假若在酒舖發售大麻,可以讓喝酒者轉而吸食大麻,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他指出,酒精的危害性遠比大麻高,其危害程度接近可卡因。
一份在11月發表的論文也列舉數字,指出在大麻合法化的美國州份,酒精銷售量都出現下降,在10年內降幅達13%,不少人以大麻替代酒精。
代表7.3萬會員的卑詩政府與服務僱員工會(B.C. Government and Service Employees' Union)則游說省府在酒舖發售大麻,指出並無有力證據證明兩者混合出售會帶來害處。代表本省600多家私營酒舖的團體The Alliance of Beverage Licensees,也主張在酒舖內發售大麻。
溫哥華市議員鄭文宇(Kerry Jang)本身也參與省府的大麻合法化的諮詢工作,指出全省各社區的共識是,應該設立專門店舖發售大麻,除非是在偏遠小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