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漢涉收賄案押後再訊
【明報專訊】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吳偉漢,涉嫌收取78萬元賄款及接受免費性服務,作為提供警方調查灣仔兩間私人會所機密資料的報酬。警司及涉案兩間會所的兩名經營者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共8項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提到,向廉署索取及要求提供未被使用材料的文件時,質疑廉署要求收費的做法,並請求法官頒令廉署免費提供複印本,惟法官認為辯方未能提出法律依據而拒絕,而案件則押後再訊。
3名被告依次為警司吳偉漢(53 歲)、欒其祥(46 歲)及謝凱健(37 歲),案發時欒及謝同為私人會所MB Club Mont. Busa及GOLDEN的經營者,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日再訊,各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辯方昨申請暫毋須答辯及將案件押後,稱需時檢視文件及閉路電視片段,向廉署索取及檢視未被使用的材料,涉及共逾700項,當中包括29段錄影會面、銀行紀錄、專家報告等。
代表第三被告的大律師向法官表示,向廉署索取未被使用的材料及要求提供相關影印本時,廉署要求收取費用,辯方質疑有關做法,並希望法官頒令不用支付該費用。控方回應廉署一直有此收費做法,以及與香港律師會有協定。
辯方質疑廉署收影印費 官:用者自付
法官則稱,既然是不被使用材料,即控方不會使用,若廉署沒有責任提供影印本,就應該用者自付。法官認為現階段看不到辯方能提出法律依據作出有關頒令,蚋糷镼自行討論,若未能達成共識,則及早通知法庭再處理。
【案件編號:DCCC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