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印傭Erwiana來港工作時,遭其女僱主羅允彤虐待至身體多處重傷,羅允彤前年被裁定襲擊等罪成,判囚6年。Erwiana事後興訟索償80萬元,羅早前已被裁定須就事件負責,昨開庭處理賠償金額。Erwiana供稱至今不時會回想起被虐過程,需接受精神治療,且對羅仍感憎恨。羅則反駁指對方傷勢是其腳氣病導致,質疑有誇大之嫌,更稱「做洐n對得住天地良心,(事實是如何)天知地知佢知!」 開庭前呈3吋厚文件被拒 須付萬元訟費 無律師代表的羅允彤昨於開審時,向法官表示希望呈上逾3吋厚的補充文件,當中包括原訴Erwiana的醫療報告及口供。羅表示自己並非逃避賠償,只是認為Erwiana的供辭有矛盾,賠償金額不應如此大,「一分一毫對我都係好重要」。 羅又突然控訴,早前曾多次申請法援但均被拒絕,指摘香港政府對她不公平,「佢](Erwiana)係外國人就有法援,但我係香港人就無,我有納稅謘v。惟羅強調並非要怨天尤人,只希望法官看過補充文件後才裁決。 控訴多次申法援不果 稱「我有納稅謘v 法官聽取其陳辭後,認為羅並無指出補充文件的哪部分與賠償金額有關,拒絕讓她呈交補充文件,並接納原訴方指此申請令審訊有所延誤,頒令羅就此申請向原訴支付1萬元訟費,案件其後正式開審。 Erwiana仍需精神治療 恨前僱主 羅知道未能呈交文件後,即語帶不滿地指出,「既然法官每樣炡ㄧ雱睊龤A個金額唔使爭持啦」,她強調並非要說晦氣說話,只是認為香港法律未能保障香港人。 羅又表示「無牁Q講,剩係想快孎飽v,卻在Erwiana作供後稱,Erwiana自小有腳氣病,不時會跌倒和失禁,質疑其傷勢是否有這般嚴重,又質疑如對方精神真有問題,為何會上傳表現開心的旅行照片至社交網站。法官提醒羅的說法未有證據證明,並押後書面裁決。 【案件編號:DCPI5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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