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議員法定人數建議 立會前顧問:法律上難挑戰
【明報專訊】早前受聘建制派為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提供法律意見、曾任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的大律師馬耀添,昨在香港大學演講後表示,相信建制派提出把立法會大會的「全體委員會」審議法案階段所需在席人數,由全體議員的一半減至20人的建議,「法律上被挑戰的成功機會不高」,又指除非牴觸《基本法》,否則基本法沒明文規定的事,「你(立法會)做乜都得」,因立法會有主權(sovereign)。
全體委員會一直是民主派拉布的主要戰場,包括不斷要求點算法定人數,建制派修改建議的其中一項爭議,在於降低全體委員會所需在席人數,是否符合《基本法》第75條要求,即「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馬耀添早前提供法律意見,指基本法所指的立法會並非全體委員會,因條文未有指明;但立法會秘書處過去尋求的兩份外間法律意見均持相反意見。
提高成立專責委員會門檻
馬:把機制撥回正軌
對於建制派提出將透過呈請成立專責委員會的所需議員門檻,由20人提高至35人,馬耀添昨在演講上表示,建議具爭議,但認為這是把機制撥回正軌。他又認為,無論任何一方的修改建議能否獲通過,若要令議事規則獲有效地遵守,是需要一定共識和尊重,若只咀嚼條文上的文字或尋找漏洞,只會令制度變差,不能有效運行。
他形容,英國國會議事規則的主要特點是促進會議進程,各地立法機關長期面對一個問題,一方面要顧及公平代表和民主,另一方面立法機關要有足夠時間,令其可恰當運作。他認為,若政治趨向兩極化,議事規則不可能如大家期望般運作,又引述議事規則是為紳士(gentlemen)而設的說法,指今時今日紳士已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