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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DR案控方:集團茷人簽聲明轉嫁責任

【明報專訊】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2012年接受注射療程後死亡,3人被控誤殺昨續審。控方逐一總結3名被告的案情,稱周向榮明知涉案療程功效未被證實,卻游說客人接受療程,又要求對方簽署聲明負起一切責任;次被告明知自己不具資格配製CIK製品,為求取悅上司卻佯裝可以恰當完成工作。控方又指稱麥允齡由普通科醫生變身為「類似」美容專家,借出自己作為醫生的公信力,令客人認為集團專業及獨立。

周向榮知療程功效未證實

控方表示,DR創辦人、首被告周向榮(63歲)明知涉案CIK療程功效未經證實,但集團卻要求美容顧問與客人交心,游說他們相信療程有益處,接受仍處實驗階段的療程,更要求客人簽署聲明,意圖將責任轉移客人身上,為集團洗脫一切責任。

陳冠忠明知不具資格配製製品

控方又稱,負責配製CIK製品的次被告陳冠忠(32歲),深知自己不具相稱資格處理有關工作,但他為了取悅上司周向榮,便假裝可以恰當地完成有關工作。對於陳冠忠的口供提到,不知道物質供人輸回體內前是否需要做細菌測試,控方質疑陳只是希望將自己從事件中抽離,他未有做測試確保製品不受污染屬違反職責。

指麥允齡借出醫生公信力

控方又提到,為事主施行療程的第三被告麥允齡(36歲)本身是普通科醫生,未完成專科訓練便轉投DR,成為「類似」美容專家(quasi-specialist in cosmetic care),月入高達20萬元,比公立醫院的專科醫生還要高。控方稱麥借出自己作為醫生的公信力,令客人認為集團形象專業及獨立,但麥作為醫生,根本不應向病人施以毫無必要的療程。控方完成結案陳辭,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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