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早前向德國廠商購買MP5衝鋒槍遭拒,使用同款衝鋒槍的海關將面對相同問題。海關巡邏船或處理嚴重罪案時,才有可能用上衝鋒槍;據了解,由於海關一向與警方一同購入相關武器,雖然海關年初沒有添購衝鋒槍,但在警方購入遭拒下,同樣要另覓廠商。 海關回應稱,裝備部署屬行動細節,不便公開。本報向德國製造商Heckler & Koch查詢拒絕將武器售港的原因,對方表示不評論事件。 與警齊購 海上緝私有可能用上 據了解,由於海關需要數量相對較少,每次添購MP5時,都會與警隊一同購買,但由於海關內部有槍械組別專門維修槍械,加上需要使用的單位少,毋須每年購買,今年亦沒有提出添購,因此未有獲正式告知被拒絕購買MP5,但會就事件與警方溝通,了解情G。消息強調,部門一直採取多方面採購,不會只向單一的廠商購入武器,因此事件對行動及執法未有影響。 據了解,現時一般海關人員不會獲配備武器,只有嚴重罪案才會使用,一般調查人員通常使用左輪手槍,在緝查海上走私罪案時,才有可能用上大型槍械。 工會主席不擔心影響執法 香港海關關員工會主席張照臻表示,1980年代起,快艇走私情G愈趨頻密,手槍難以發揮功效,因此海關購入MP5衝鋒槍及雷鳴登霰彈槍,主要在巡邏船使用,包括打擊私煙、毒品等走私及違法活動,已接受訓練的關員有行動需要才到槍房取用,用後歸還。他表示關員使用相關武器前都要經培訓,亦相信部門正積極研究其他替代方案,不擔心事件影響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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