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英豪涉賄申終止聆訊
【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資源控股(2882)前主席黃英豪被控於2009年向時任海域化工執行董事許浩明行賄,辯方昨申請永久終止聆訊,稱控方不合理拖延案件,影響被告權利。控方則傳召廉署一名總調查主任交代調查過程,並透露前藝人徐子淇的父親徐傳順涉曾經作為中間人,協助許浩明轉交利益予他人。
廉署調查發現可疑交易
控方傳召廉署總調查主任作供,稱廉署早於2010年接獲針對被告黃英豪(52歲)的投訴,指稱被告涉透過兩名中間人,包括徐傳順,在2009年3至11月期間,給予海域化工其中一名臨時清盤人利益,作為對方於2007至08年間,幫助被告的公司Perfect Ace Investment Limited收購海域化工的報酬。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名下的公司有可疑的交易及股權變動,在獲得法律意見後拘捕被告。廉署及後調查20人,又到26個物業蒐證,當中包括被告的律師樓,檢獲超過600件證物。
除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辯方早前亦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6條,向法庭申請釋放被告,法官表示聽畢雙方陳辭後再作決定。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