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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10日雙十,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率領成員,先後在自由廣場、濟南路帳篷區焚燒青天白日旗,由於蔡等人行為已涉及觸犯刑法第160條「侮辱國旗罪」,警方蒐證後,近日將蔡等人函送法辦。據悉,這不是蔡第一次燒青天白日旗。網友痛批有種就先燒自己的護照、身分證,還有新台幣,再去燒旗子。蔡丁貴之前就燒過旗幟,警方數次將他函辦,但有法官認為蔡的動機是抗議憲政體制,是表達個人政治訴求,多次判決無罪,而因為無罪不罰,也導致蔡丁貴每逢228、雙十等場合,將青天白日旗一燒再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