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早前透露,法律援助署認為他濫用《法律援助條例》所提供的服務,故發出命令,在未來3年不受理任何他提出關於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郭昨就法援署決定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指決定違憲,要求法庭宣告無效。 申請人郭卓堅,入稟控告答辯人法援署副署長莊田東及高級律師劉嘉駿。入稟狀指出,郭每次的申請都是基於不同案情,認為法援署錯誤引用法援條例第91章第11條的規定。 郭卓堅在庭外稱,法援署上月25日發命令,拒絕考慮他由該日起計3年內的司法覆核法援申請,而在該日前已申請法援、已獲批法援或已獲司法覆核許可的案件則不受影響。郭透露亦就法援署決定提出上訴,惟仍未排期。 【入稟編號:HCAL7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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