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有就醫 未必屬隱蔽個案 「社工醫院應加強溝通」
【明報專訊】對於弒母跳樓倫常命案中,疑兇患有精神病需定期服藥及覆診,有跟進精神病患者的社工指出,患者有接受治療,難斷定是否屬隱蔽個案,但認為醫院及社工可加強溝通,以更有效支援個案。
跟進精神病患者的利民會督導主任潘紅燕表示,人員會定期探訪及輔導精神病患者,並留意其是否需要再轉介合適服務;曾經自殺、有暴力紀錄、獨自照顧長者或病患、缺乏社區支援的精神病患者屬較高危個案。她建議,家人或朋友多留意患者情G,如發現其精神或情緒有異應盡快求助,亦鼓勵患者主動求助。潘指出,案中患者有接受治療,難斷定是否屬隱蔽個案,但認為需要更關注獨自照顧長者或病患者、且缺乏社區網絡的精神病患者,呼籲身邊人可多加留意,有需要時可代為尋求專業協助;她促請政府加強對照顧者的支援,包括教授照顧技巧及提供情緒輔導,同時加強宣傳相關支援服務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稱,任何人如有需要,可到區內綜合服務中心求助,並重申現時社署缺乏識別高危家庭的系統,若設立「高危家庭」識別制,當事主與母親接受過政府服務,系統便能識別顯示出屬高危家庭,通知社工上門了解及提供協助。
精神科專科醫生曾繁光指出,如身邊人發現患者行為或情緒有很大轉變,或有復發情G,便應盡快求助;若患者有自殺風險,且缺乏社區支援或家人照顧,醫生認為無法以門診處理個案,患者可能需入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