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西溫警察昨日指出,一名尚未取得正式駕照的19歲「學神」,昨日清晨於西溫一段1號公路因超速被警方截停,接獲一張罰款700元的告票,所駕駛的平治亦被警方拖走。警方指司機在限速90公里的路段,被測到以時速175公里行駛。 該名年輕駕駛者的2011年款平治C250於Upper Levels Hwy.被截停後,警方指汽車會被扣留7天,而按《汽車法》(Motor Vehicle Act)接獲罰款700元的告票,另需繳付拖車費用和由北溫回家的長程的士費。 據報,該名年輕男司機在昨日清晨時分於Upper Levels Hwy.近15街(15th St.)出口被截停,當時車旁有一名督導員(Supervisor)。司機是上述平治的車主,住址在三角洲。 該段公路的車速上限為90公里,司機被測到以時速175公里行駛,接近上限的兩倍。 據卑詩保險公司(ICBC)資料顯示,持「L」牌者最少照練習12個月,以及「零」違規的條件下才可申請考取7級牌照,在此之前駕駛,必須有一名合資格督導員在旁。 近月不只一宗年輕駕駛者因嚴重超速而被罰,包括一名18歲司機在1號公路以時速160公里被截停;另外月前一名20多歲男子,駕駛一部法拉利於獅門橋以時速220公里行駛,而該橋的時速上限為6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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