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日本製潤喉藥品「龍角散」在本港的唯一代理商,日前入稟高院指2014年遭衛生署及海關無理檢取逾4.2萬箱產品,於去年至今年初才將產品交還,但產品已被破壞及接近過期,故無法出售。代理商向衛生署及海關追討共逾104萬元及利潤損失。 原訴民興藥品代理(國際)有限公司,控告衛生署署長及海關關長。原訴於入稟狀指出,2014年3月27日,署方職員因懷疑有關產品為未註冊中成藥,遂檢取了27,252箱產品;而署方在未有提供證明下,更下令回收近1.5萬箱產品。 原訴其後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署方決定,獲裁定勝訴。至於海關曾票控原訴管有未註冊中成藥,及違反虛假商品說明條例,但至去年3月,原訴獲法庭撤控兼得訟費。 原訴指署方及海關分別於去年10月及今年1月初,才將產品交還原訴,惟產品曾遭拆盒檢驗,以及即將過期,令原訴無法再將產品出售。原訴指署方及海關非法扣押產品,致原訴損失慘重,遂興訟追討。 【入稟編號:HCA2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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