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按運輸署《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巴士車長每天最高工時為14小時(包括休息時間),最高駕駛時間為11小時,巴士業職工會聯盟昨稱,早於2013年已向運輸署建議修改指引但不獲接納,認為工時上限過長,車長超時工作造成疲勞駕駛。 運輸署發言人回應,每年均會委聘獨立承辦商,就車長的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及用膳時間做調查,又指就城巴上周五發生的交通意外,運輸署會與巴士公司適當跟進。如有需要會檢討《指引》。 新巴城巴回應稱,新入職車長底薪連同固定津貼計算,即使沒超時補水,月入約1.5萬元。以現時車長平均每日工作10小時計算(包括超時工作兩小時)計算,月入約1.9萬元,符合市場水平。該公司又稱一向遵照運輸署的《指引》編訂車長工作及休息時間,確保車長有充足休息。至於指引是否需調整,公司會與運輸署研究。 工會指薪低 城巴﹕符市場水平 巴士業職工會聯盟副主席許漢傑表示,聯盟由2013年起一直要求運輸署降低《指引》的最高工時至12小時及駕駛時間10小時;但運輸署曾回覆,經諮詢巴士公司及其他工會之意見均表示不支持修訂。許漢傑又指巴士車長底薪水平低,以城巴為例,新制車長底薪最高為13,046元,加上其他獎金只有約16,374元,許多車長為養妻活兒,會自願要求超時工作掙取更多收入,但以底薪1.5萬元為例,超時工作每小時可獲約80元補水,每天超時工作兩小時計算,每月工作25天,一個月僅多獲4000元。聯盟表示車長薪酬低、工時長,易造成疲勞駕駛,並威脅道路安全,要求運輸署即審視指引,盡快檢討工時及駕駛時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