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子籌國際校學費 女警騙貸判感化
【明報專訊】女警稱因經濟困難,無力為兒子繳交國際學校的高昂學費,編造故事向他人借錢,更盜用他人身分資料向財務公司借錢。女警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裁判官考慮到女警極可能因此失去警隊工作,並已向事主賠償,判她感化12個月。
稱為前夫還債 因病無收入犯案
被告劉潔玲(44歲)1992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隸屬中區巡邏小隊,她早前承認向兒子兩名同學家長謊稱其弟欠債,急須還錢,分別借款3萬元及5萬元,後來被告已向兩人還清兩筆款項。被告又承認利用一名林姓朋友的身分資料,向兩間財務公司借款3萬元,林得悉事件報警,揭發本案。
辯方曾透露,被告要為前夫還債,及因病無法上班至遭警方停薪,她為了繳交兒子就讀國際學校學費而犯案,事後已還清案中涉及款項。西九龍裁判法院昨就案件判刑,辯方表示被告感化報告正面,自知案情嚴重,有向事主賠償,她因健康問題需要輔導,亦獲家人支持,故請求裁判官按報告建議判處感化。裁判官表示,考慮到被告極可能因本案而失去警隊工作,決定判她接受感化12個月,其間須接受輔導。
【案件編號:ESCC1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