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署昨落案起訴港大一名技術經理,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詐騙港大等共6項控罪,稱他沒披露自己及胞妹在一間科技公司擁有的財務利益,致使該公司取得逾84.1萬元採購訂單及裝修工程。案件明日提堂,被告昨獲准保釋,明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騙 被告袁大鵬(57歲)案發時任職港大牙醫學院技術經理,並在牙醫學院轄下的中央實驗室擔任技術人員主管,負責處理有關中央實驗室的研究物料、實驗室儀器及裝修工程的採購工作。他被控4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串謀詐騙,以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交替罪名,昨獲准保釋,明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負責實驗室採購 涉瞞與胞妹於科技公司利益 根據控罪,袁沒披露自己及胞妹擁有MT Scientific Company(MTSC)或在MTSC中有財務利益。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指稱,被告涉於2013年3月1日至去年6月16日期間,安排和促成港大完成與MTSC逾11.9萬元的直接採購。 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指稱,被告涉嫌於2014年10月29日至前年4月16日期間,在港大判給一間實驗室科技公司的合約中,安排和促成MTSC進行一項費用達60萬元的機械安裝附帶裝修工程。 被指串謀醫護公司詐騙港大 第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前年3月1日至去年1月6日期間,與一間醫療護理公司當時一名營業代表串謀詐騙港大,在港大判給該醫療公司的合約中,安排和促成MTSC進行一項5.1萬元的機械安裝附帶裝修工程,虛假地表示該醫護公司的報價不包括任何裝修工程,促使和誘使港大將該購貨訂單判給該公司。 相關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控罪指稱,被告涉嫌於同一期間,安排和促成上述價值5.1萬元的工程時,參與處理該項採購工作而沒有申報他有利益衝突,及向上級人員建議應接納該公司在該項採購工作中的出價。 餘下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被告涉嫌於前年8月26日至11月12日期間,在港大兩張分別逾4.1萬元及逾3萬元機械供應購貨訂單,參與處理有關採購工作而沒有申報他有利益衝突,及向上級人員建議應接納MTSC在該等採購工作中的出價。 港大發言人回覆,會全力協助廉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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